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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蓓琪跟何志轩吃完饭,和其他两位同学约好第二天去看音乐会。
出乎意料的是,当晚她接到了何志轩的电话,说学校那边出了点状况,他要立即赶回美国,赴不了明日之约了。
她有些奇怪,直觉地想是不是陈景恩在背后捣鬼,让何志轩回国了仅一天就必须离开,因为之前他就表现出很强的敌意,曾经还提过让她少和何志轩碰面。
恍惚间,她想起今天在“辉耀”和陈景恩道别时,他眼中的伤痛那么明显,想让人视而不见都不行。原以为早已没了感觉,见他那副样子,她的心还是止不住地抽痛,差点就上前安慰他,还好忍住了。
她知道,他已经成了横在她胸口的一道疤,伤口也许会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愈合,疤痕却永远不会消失了。
陈景恩整晚都等在杜蓓琪公寓楼下,晚上十点,杜蓓琪终于回家了。
看着何志轩把她送回来,没上楼,开车走了,他忽然松了一大口气。
目不转睛地望着杜蓓琪家的窗口,看到她的客厅亮起了灯,浅浅淡淡的光晕闪动着,如同一盏温暖的渔火,点亮了他的心房,让他不至于迷失在这一片灯红酒绿中。
好希望、好希望今天和她一起出去的人是他。
美丽宁静的夜晚,四处传来若有若无的欢笑声,温馨愉悦的气息充斥着每一个角落,只有他一个人站在寒风中,独自感伤。
周末,宋凯文约陈景恩去打高尔夫,陈景恩拒绝了,把自己关在公寓里,盯着茶几出神。
茶几上,放着一把乐器。
乐器上端圆润小巧,中部弯曲朝里缩进,下部和上端对称,却更为宽大,那造型就像一个美丽的女人,细腰宽臀,艳丽无比。其上的四根弦好似绷紧的弓,由粗到细整齐地排列着,是他曾经最熟悉的乐器——小提琴。
这段时间,他思索了很久,实在想不出用什么方法可以打动杜蓓琪,她对他积怨太深,普通办法根本无法让她回头。
他知道,在西洋乐器中,杜蓓琪最喜欢小提琴,于是他买了一把新琴,决定重拾小提琴,演奏她喜欢的曲目,寻找和她重新开始的契机。
十一年了,他不敢碰小提琴,那是他最深沉、最隐秘的哀痛,光是想起都会痛不欲生,但这一回,为了杜蓓琪,他愿意放手一搏。
下定了决心,陈景恩缓缓抬起手,朝茶几伸了过去,去握小提琴的琴颈。
一点点靠近,他的幸福、他的希望他心跳加速、呼吸紊乱、血液逆流,浑身的经脉仿佛变了形、错了位,不属于自己了。
刚接触木质材料,他指尖一颤,眼前发生了异象。明明是白天,却像进入了光线惨淡的黄昏,周遭的一切变得模糊不清,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,只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声。
房间像进入了回南天,潮湿不已,墙壁淌出了红色的液体,一股又一股,潺潺而动,很快流到了地板上,液体越积越多,开始向四处奔流,整个房间变成了血红一片。
怎么回事?四周变成了赤色,天花板是红的、墙壁是红的、地面是红的、连天空都成了火红色。
这是、这是
他想起来了,这是拉斯维加斯枪击案那天看到的景象,当时他精神崩溃,只觉得四下混乱不堪,最后的印象是满眼的鲜红色彩。
是血的颜色,对,是血液,哥哥艾德的血、妹妹安妮的血,还有无数无辜者的血液,汇成了一条可怕的红色溪流,在他身边源源不断地涌动着。
血,好多血,漫山遍野的血液,不停流动,如涨潮时分的海浪向他扑了过来,把他卷入其中。
呼吸不了,窒息感袭来,他头昏脑涨、意识不清,马上就要沉入那片红色的海洋。
回来!脑中倏地窜出一个女音,深切地呼唤他。
蓓?
是她,她在喊他。
犹如一道闪电劈在手上,陈景恩一怔,猛地缩回了手。
眨了眨眼,发现他在自家的客厅里,坐在沙发上,一切如往常一样,风平浪静,雪白的墙壁、光洁的地面,根本没有任何血液的痕迹。
发生了什么?为什么会看到如此恐怖的景象?
刚才的一幕幕如惊悚电影在脑中回放,他伸手抱着头,急促喘息,惊魂未定。
过了一会儿,没那么激动了,他思索着,终于想明白了,是他强行拿起小提琴,差点诱发了ptsd。
好险,一旦陷入梦魇,他会失去神志,做出一些自己完全不能理解的事来,而醒来之后又会变得记忆全无。
不行,不能碰琴,碰琴会让他发病,造成严重后果。可是,如果不碰琴,他拿什么去给杜蓓琪演奏?想要获得她的好感根本就是痴人说梦。
杜蓓琪喜欢何志轩,或多或少和何志轩会拉小提琴有关,他也曾是小提琴演奏者,所以才异想天开地想重拾小提琴,讨杜蓓琪欢心。
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,刚才发生的事提醒着他,也许终其一生,他都不可能再碰小提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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